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意见

    发布日期:2021-05-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市委2021年第7次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推动在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中建立摸清基本底数、把握基本政策、掌握基本规律“三基本”工作法,推行在一线谋划发展、在一线检视问题、在一线推动落实“三个一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在加快推进“一高三化”、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发挥人大作用。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加强理论武装,在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中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全国人大以及自治区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落实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常委会履职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及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深入一线推动落实,切实促进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走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

2.学党史践初心,把“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贯穿人大工作始终。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以实际行动引导全市人大代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强党性,切实在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3.坚持人民至上,在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中加强“五讲五强”人大机关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践行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上。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能作用,坚持一线标准、保持一线状态、发挥一线作用、追求一线作为,努力把人大常委会机关打造成为讲忠诚强信念的政治机关、讲责任强担当的工作机关、讲宗旨强服务的代表机关、讲法治强善治的模范机关、讲公正强素质的文明机关。

二、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着力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4.提高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质量。每次常委会例会,提前安排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熟悉相关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基本情况,精心准备发言提纲。紧扣议题开展审议,客观评价成绩,深入剖析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审议情况,必要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者提请常委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5.深化规划计划审查监督。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政府科学谋划和不断优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指标体系,增强前瞻性、系统性、匹配性。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视察,根据形势变化,依照法定程序对规划、计划进行必要调整。加强对经济发展走势的分析研判,密切跟踪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强化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推动政府落实调控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6.加强对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开展对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审查监督,推动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组织代表深入企业、单位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问题进行调研。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反复性的问题。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完善系统运用,提升预警及分析能力,强化预算约束力,管好人民的“钱袋子”。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方式,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家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建立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向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机制,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科学准确评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7.加强对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围绕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开展对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公共服务和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推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加强对生态红线管控、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监督,促进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助推美丽银川建设。

8.加强对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围绕提升监察、司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审慎稳妥、依法有序开展对监察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开展对司法、公安、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支持和推动有关机关落实改革举措、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履职尽责。

9.完善执法检查方式。紧扣法律法规,梳理法定责任清单,重点检查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在实施执法检查前,组织检查组成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精准把握立法宗旨和关键制度设计,梳理列出执法部门法定责任清单。执法检查中,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档案、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形成具体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推动即知即改。起草执法检查报告,重在以典型案例和翔实数据指出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在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10.推动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监督工作的“前置程序”,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前,常委会组织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系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提前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反馈修改意见。在规划、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中,草案编制阶段同步开展调研,使意见建议在草案中得到充分吸纳。

11.强化监督工作跟踪问效。认真汇总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条目式、清单式体例,精准明晰反映审议成果,做到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价。改进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方式,必要时审议意见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反映的具体问题清单一并交办,提出办理要求。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及时了解掌握审议意见处理进度,全过程跟踪监督,通过实地察看、走访群众、暗访检查等方式,督促审议意见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检查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反馈办理机关。对审议意见办理不力的,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有关机关再次作出报告;办理结果再次不力的,将启动质询程序,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

12.提升监督工作综合实效。加强监督与立法的有机衔接,对于监督中发现法制不完备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立法修法建议,形成以监督完善立法、以立法深化监督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衔接贯通,及时向有关机关通报监督结果,探索建立向有关机关移交监督中发现问题和问责建议机制,更好发挥市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威力。

三、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3.精准选择立法项目。要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着眼于加快推动“一高三化”目标的需要,把准立法方向,选准立法项目。拓宽立法选题来源渠道,深入一线开展立法调研,注重从代表议案、社会公众立法建议中选取立法项目。健全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加强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研究论证,切实做好立法选题论证工作。

14.改进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在精准选题的基础上,围绕推进和保障“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实施,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科学谋划,适时启动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7),统筹安排2022年度立法计划,并及时报请市委批准后组织实施,为银川“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15.规范立法调研和听证制度。改进立法调研工作,综合运用实地走访、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了解真实情况。将与立法项目有关的乡镇、街道、企业等作为重点调研地区,将行政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方、基层执法人员等作为重点调研对象,进一步增强立法调研的实效性。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权利义务影响较大、社会普遍关注的立法事项,根据需要开展立法听证。放宽听证适用条件,适当简化听证程序,合理确定听证参与人员,探索网络听证形式。建立听证意见公开和采纳反馈机制,强化听证报告运用。

16.有序扩大各方参与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公开、公众意见征集反馈等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丰富公众参与立法形式,激发公众参与立法热情,提升公众参与立法成效。设立立法基层联系点,根据需要到联系点开展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要法规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17.完善法规质量检视工作机制。建立立法后评估制度,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发挥评估成果在修改完善法规、改进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法规清理工作机制,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发展要求不适应的法规,保持地方性法规的生机活力。

18.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落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19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人大与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之间立法全过程协调机制,强化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实施各环节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一府一委两院”重要依托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方面在提出立法议案前,主动征求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重大修改,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协商。

四、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20.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委员会应就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并根据调研报告拟定决议草案、决定草案。调研过程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掌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在组织调研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21.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在讨论涉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时,严格落实《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及时将重大事项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可以依法组织调查委员会或者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就重大事项进行调查。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深入论证和评估。调查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或者通过媒体公开征求意见。

22.加强督查落实。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组织有关工作委员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视察、跟踪检查,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主任会议可以将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作为监督议题,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3.压实执行落实责任。决议决定公布实施后,相关工作委员会要深入基层,跟踪了解实施情况,对发现决议决定内容存在不适应、不合理的地方,及时组织进行审议修正,切实维护好决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检查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对于没有及时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部门,启动专题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的监督形式,切实维护人大的权威和严肃性。

五、全面落实“三基本”工作法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24.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实现每届任期内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全员覆盖。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25.建立健全“双联”制度。改进代表工作方式方法,拓宽代表依法履职渠道,进一步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对固定联系若干名本级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支持和帮助所联系代表依法履职。落实人大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机制,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听取反映选民或者基层单位的意见要求,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在一线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马上就办”。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增加代表列席会议人次,基层一线代表在任期内列席2次以上。常委会会议审议上半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议题时,扩大列席代表范围。

26.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制度化常态化安排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鼓励人大代表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结合审议议题,对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形成督办工作与监督工作的有效联动。在计划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专业性强的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部分代表的专业特长,积极征求代表意见建议。落实“法检”两院办理重特大案件向人大报告制度,有序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27.保障代表参加立法工作。落实立法项目论证、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参加立法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代表立法议案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征求全体代表意见,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代表意见,使人大代表深度参与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优势。重要法规列入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审议。

28.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优化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办理工作流程,将办理代表议案同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相结合,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意见。落实《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督促承办单位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形成有针对性的意见答复代表。建议办理既重结果也重过程,每件建议与代表沟通后再答复,提高见面沟通的比例。克服建议办理“文来文往”、“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重在解决代表建议反映的实际问题。适时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对往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

29.建设代表履职智慧平台。运用“互联网+”,建立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致力于打造“智慧+精准”的代表履职信息化模式,实现代表履职服务实时化、代表工作管理规范化、代表履职信息数据化。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各级人大代表定期参加联系、接待人民群众活动,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愿望诉求,跟踪督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

30.加强代表履职管理。认真落实《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内容,及时登记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议案建议办理、参加学习培训、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等方面的情况。代表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市委有关部门通报,并建议作为换届时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建立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