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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3-04-13

    3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叶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慧玲到会指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化不敢腐、不能、不想腐一体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责任重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区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讲政治。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对党负责、对机关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坚决当好“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坚定践行者。二是讲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要求、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落细落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讲原则。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要乐于接受监督、学会接受监督,要从为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角度接受监督。在规定面前不越雷池半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