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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3-06-21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增强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

    2.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7.“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8.结合执法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情况;

    9.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10.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1.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地了解各委办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听取汇报。听取各工委围绕监督议题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情况,听取法工委开展法规制定、修订情况,落实依法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视察或执法检查通知、调研报告、法规草案、制度建设、普法创新工作等资料。

    三、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