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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

        发布日期:2020-04-01

    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6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7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

     

     

    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

    内容

    形  式

    工作目标

    责任部门

    责任

    领导

    责任人

    1

    社会公众、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机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举办专题培训,利用各种学习平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2.通过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宣传。

    3.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集体学习中持之以恒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

    4.利用12·4宪法日,组织上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

    普及宪法知识,增强普法对象遵守宪法意识。

    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办公室配合。

    马国华

    乔建民

    2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相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1.组织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学习。

    2.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联系基层单位等活动,在实践中宣传代表法。

    3.在银川人大网上宣传代表法贯彻落实情况。

    4.为市级人大代表订寄代表报等相关报刊资料。

    使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代表法内容,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办公室配合。

    陈志宏

    樊永章

    3

    辖区选民、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相关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组织辖区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专栏、专题讲座、宣传资料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促使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各代表联系点、联络站、人大代表室、代表之窗等阵地宣传相关法律政策。

    3.在银川人大网上宣传选举法。

    使辖区选民了解选举法相关内容,依法参加代表选举。

    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办公室配合。

    陈志宏

    樊永章

    4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1.通过银川日报、银川人大网、《银川人大》杂志上公告年度监督计划。

    2.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等,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

    3.利用开展普法宣传、代表之窗等活动,组织专家律师以案释法,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宣传监督法。

    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

    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办公室配合。

    张晓东

    薛立彬

    5

    市级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政府相关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在地方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调研、征求意见、讨论审议及公布等各个环节,对立法程序规定和技术规范等内容进行讲解和宣传。

    增强普法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参与立法工作人员的立法水平。

    法制工作

    委员会

    马国华

    乔建民

    6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全体工作人员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

    1通过召开人代会、常委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组织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和宣传。

    2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议题开展宣传。

    普及讨论重大事项条例知识,增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办公室配合。

    马国华

    乔建民

     

    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具体措施

    责任部门

    1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集中研讨等形式,加强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办公室及

    机关党组

    2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经常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和公民尊宪、学宪、守宪意识。利用每年12·4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的氛围。

    办公室及

    各工作委员会

    3

    通过地方立法工作带动立法法、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在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审议审核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立法法、程序规定内容的学习、宣传和解读。

    法制工作委员会

    4

    加强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省外高校或人大培训机构参加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代表联络与选举

    工作委员会

    5

    结合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联系基层单位等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宣传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

    各工作委员会

    6

    通过银川人大网站、期刊和银川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宪法和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办公室

    7

    每年为市人大代表订寄《人民代表报》《宁夏人大》《银川人大》及相关资料,引导代表学习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办公室及代表

    联络与选举

    工作委员会

    8

    强化辖区人大代表阵地建设,对辖区人大代表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每年深入各县(市)区不少于2次。充分利用各代表联系点、联络站、人大代表室、代表之窗等阵地,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代表联络与选举

    工作委员会

    9

    拓展宣传渠道。在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组织媒体对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条款进行重点解读,提高公众对法律的关注率、知晓率。

    办公室及

    法制工作委员会

    10

    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通过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履职过程中,宣传监督法,提升公众对监督法和人大工作的了解。

    各工作委员会

     

     

     

    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内    容

    具体标准

    1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履职,模范守法。

    2.机关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并通过学法用法网络考试。

    2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1.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突出、效果显著

    2.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3.结合新旧媒体优势,拓展宣传范围、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3

    突出学习立法法、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1.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工委等有关人员熟练掌握立法法及程序规定,做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2.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年内新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深入解读。

    4

    抓好12﹒4等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开展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活动。

    2.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宣传实效。

    5

    加强《选举法》《代表法》的宣传

    1.使人大代表及工作人员了解《代表法》内容,严格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选民,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2.使辖区选民了解《选举法》相关内容,依法行使选举权,尤其是换届时,要加大力度,广泛开展选举法宣传教育。

    6

    加强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1.围绕审议议题,依法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作出决议决定。

    2.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价,依法推动问题整改解决。


     

    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增强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内容

        根据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学习宣传情况:

    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7.“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8.结合执法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情况;

    9.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10.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1.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地了解各委办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听取汇报。定期听取各工委围绕监督议题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情况,听取法工委开展法规制定、修订情况,落实依法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视察或执法检查通知、调研报告、法规草案、制度建设、普法创新工作等资料。

        三、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

     

     

    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及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扣分情况

    自评得分

    广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0分)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查看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讲座情况(5分),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情况(5分)。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查看学习安排、学习笔记(5分)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查看是否组织学习宪法(5分);查看开展宪法宣誓等活动(5分)。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查看是否组织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资料(10分)。



    12·4等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

    查看是否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等资料(5分)。



    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查看法律进机关的具体落实情况(10分)



    依法治理情况(15分)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查看落实立法计划、监督计划的资料(15分)



    依法履职,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成效(15分)

    落实法律“立改废释”工作

    查看立法计划中法规草案、修订草案资料(5分)



    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

    查看监督工作宣传情况(4分);查看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6分)



    健全依法治理工作保障机制(10分)

    落实依法治理工作责任

    查看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类方案、文件落实情况、“七五”普法开展情况(10分)



    其他(10分)

    档案规范化

    材料是否齐全(5分);材料整理是否规范(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