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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三年规划(2021-2023年)

        发布日期:2021-05-18

    为切实巩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文明创建质量和创建水平,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文明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系列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各级文明委(办)的工作部署,以党的建设和依法履职高质量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牢牢抓住并不断提升理想信念的向心力、道德情操的感召力、价值取向的凝聚力,为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到2021年底确保成为银川市“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2022年底确保争先进位到自治区文明单位前列,2023年底力争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努力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打造成为讲忠诚强信念的政治机关、讲责任强担当的工作机关、讲宗旨强服务的代表机关、讲法治强善治的模范机关、讲公正强素质的文明机关(“五讲五强”人大机关)。

    三、总体思路

    以打造“五讲五强”人大机关为统领,以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起点,以争先进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前列为重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把创建工作融入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实践中,融入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融入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引导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学习研究能力、改革创新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推动落实能力,以优异的创建成果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巩固深化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推动落实“一高三化”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创建任务

    (一)着力打造讲忠诚强信念的政治机关。

    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定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统一。

    1.维护政治权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把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铁的纪律,把贯彻党的主张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不打折、不走样。

    2.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始终保持与市委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精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带好头把好关立好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把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融入市委工作中心、全市发展大局,工作议题始终围绕市委重视、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来选择,确保对重点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明显的促进作用。

    3.严守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把意识形态责任关,党员领导干部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引领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规范言行,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工作运行,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重大事项决定计划(以下简称“一要点三计划”)报市委审定后执行。在实施“一要点三计划”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发现监督对象的重大问题、收集到的重要意见,及时向市委专题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4.增强政治素养。始终强化党员党性意识,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扎实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实践,把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及党员组织活动的核心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坚持常委会党组书记、机关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政治学习宣讲会、读书分享会,实施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5.加快作风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规定精神,强化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识,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机关党组日常监督作用,开展机关党风廉政效能提升活动,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出勤、开会、下基层、考察学习、参加活动等常态化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务实清廉的人大工作队伍。

    (二)着力打造讲责任强担当的工作机关。

    准确把握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工作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充分认识人大机关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线”,是促进依法治国的“一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线”,大力开展保持“一线”状态、坚持“一线”标准、发挥“一线”作用、追求“一线”作为思想教育,提振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精气神。

    1.营造担当干事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以思想大解放推动作风大转变,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环境氛围,进一步激励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切实把工作往细里做、往实里做、往精里做,形成“马上就办”“大抓落实”工作主旋律。

    2.注重提升能力建设。以“请进来”的方式,适时邀请市内外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重点讲授宪法、重要法律法规和当代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知识。以“走出去”的方式,选送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优、工作实绩好的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培训。鼓励自学成才,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职教育、学历提升、技能提升等,在时间上给予必要保证,培养工作中的多面手,更好适应依法履职需要。

    3.创新调研工作机制。增强调研的计划性,突出调研议题的前瞻性,选题要准、方案要妥、力量要专、成果要精、运用要实。按照摸清基本底数、把握基本政策、掌握基本规律“三基本”工作法,真正做到下深水、摸实情,既看“亮点”又看“角落”,既听汇报又听民声,每次专题调研、学习考察活动,都要有专题调研报告或考察报告。对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其他综合性材料,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对质量最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当年重要的优秀调研成果年度汇编成册,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机制,有效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利用。

    4.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制定完善机关服务“三会”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在抓好服务的规范化、精细化、优质化、高效化上狠下功夫,有序协调常委会及机关政务活动。推进机关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使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言有所律、行有所规,务实高效推动人大工作。

    5.强化跟踪督查督办。采取领导领衔督办、专项督办、书面督办、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主任会议要求督办的意见建议和决定事项开展跟踪督办,努力使作出的决议决定、提出的审议意见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

    (三)着力打造讲宗旨强服务的代表机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推动立法体现人民立场、监督体现人民利益、决定体现人民意志、任免体现人民意愿,自觉践行“三个一线”工作机制,使人大工作始终植根于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中,让人大工作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1.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代表任期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层次、有阶段地安排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向市人大代表发放《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手册》,帮助代表扩大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按预算保障代表年度活动经费,按规定向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各类会议和各种活动发放误工补贴,保障代表活动正常开展。

    2.深入开展主题活动。坚持每年确定1—2个主题,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展风采”活动,引导和激发代表积极投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一高三化”发展、巩固深化提升文明城市成果等各项工作,在示范引领和履职实践中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问政督政、桥梁纽带、疏导服务作用,切实履行好为民代言的崇高职责。

    3.健全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街道、乡镇“代表联络室”作用,组织代表定期到代表联络室开展工作,接待选民,收集选民意见建议,为选民释疑解难,增进代表与选民的双向沟通与联系。建立银川市人大代表履职智慧系统,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网上提交、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完善“银川市人大代表微信群”,加强人大机关与人大代表的日常沟通和工作联系,为人大代表反映民情民意和工作动态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4.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继续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不断提升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在坚持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履职评价等制度基础上,每次常委会例会前将“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前发送到部分人大代表手中,为代表尽早熟悉情况,精心做好准备,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提供服务。

    5.加大包抓帮扶力度。高质量做好常委会领导包抓重点特色产业、重点企业、信访案件化解、疫情防控等工作,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千名干部包千企”工作;扎实做好机关包扶的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建立落实“包抓、包企、包扶”工作台账制度,真正做到在一线谋划发展、在一线检视问题、在一线推动落实,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着力打造讲法治强善治的模范机关。

    不断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充分发挥人大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作用,坚持把法治作为人大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遵循,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职责,使市人大机关成为名副其实的真正代表人民意志的模范机关。

    1.深化学法释法用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立法法》《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增强其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增强维护宪法意识。引导有法律基础和爱好的同志加入学法行列,解读法律条文,讨论法治热点,适时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与水平。通过法律讲座、法治橱窗、案例解读、赴司法机关调研等方式,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2.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报备、审查、反馈机制和程序,对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同市委法制工作机构的联系,配合做好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宪法宣誓制度,按照宪法宣誓办法做好常委会任命人员宪法宣誓工作,坚持逢任必宣誓,强化宣誓的庄严感和威仪感,着力增强任命人员尊崇宪法法律、敬畏宪法法律和依法履职意识。

    3.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需要、可能、管用”的立法思路,立足五年立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突出银川特色,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机制,逐步增加人大自主起草法规草案的比例,运用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等对法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防止立法随意化、形式化和碎片化,提高立法质量。

    4.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严格执行《监督法》,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等,依法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深化落实预算联网监督等改革举措,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审查、审计整改、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对重要工作、民生热点开展专题询问,对专题询问梳理出的重点整改事项开展督办和满意度测评,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5.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制定重大事项决定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重大事项和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打造讲公正强素质的文明机关。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培植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特色突出的人大机关文化,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倡导良好家风家教,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市人大机关作为自治区文明单位,在我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实现共建共创共享。

    1.强化核心价值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设道德讲堂、举办国学讲座等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化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教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2.深化道德文化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行动,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增强诚信观念和信用意识。

    3.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结合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活动等,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民俗活动,传承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卫生安全制度,营造干净整洁、氛围融洽的工作环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4.维护干部职工权益。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利用公示栏、宣传栏及时公开干部调整、工资变动、活动通知、事项公告等信息,保证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工会在教育引导、组织活动、参与民主管理等多方面的作用,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关心关爱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对困难党员和群众的帮扶援助,及时回应关切,帮助解决后顾之忧。落实健康体检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5.完善年度考评机制。鼓励创先争优,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实绩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等次合理;持续开展争创“志愿者先锋岗”,评选“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文明委办”“文明科室”等文明“细胞”活动,切实激发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引领、敢于担当、团结实干、争创一流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

    2021—2023年是全国文明单位的一个评选周期,也是市人大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央、自治区文明委和市文明办的相关要求及考核细则,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创建,力争高水平通过,为实现创建目标,按照“三步走”推进实施:

    (一)2021年为巩固深化年。

    对照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让每个项目、每项具体要求都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并适时形成制度,力求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1.召开创建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和创建措施,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委会领导发挥率带作用,以实际行动为机关树立标杆;各委办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引领作用,始终在参与创建、落实任务与完成目标上走在前。通过层层带动、传导压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聚焦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全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2.积极参与共建活动。履行文明共建责任,在深入开展好“巩固文明城市成果社区帮扶”支部共建行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文明交通岗”等志愿者共建活动的基础上,着手策划1—2个机关志愿者服务项目,建立活动记录平台,打造人大志愿者服务品牌,确保有具体活动方案和措施,有实实在在的成效,并在全市范围内争创先进、争树典范。

    3.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利用机关楼梯、过道、廊厅等空间,着手营造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廉政教育、法治宣传、人大制度等文化氛围,确保文明风尚深入人心。结合学党史教育实践,着手建设市人大发展史展室,广泛宣传人大,坚定制度自信。

    4.丰富机关文体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健身训练、读书会、乒乓球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精神文化生活,活跃机关气氛,使大家在活动中增进感情、促进友谊,增强机关的活力。优化整合硬件资源,在保障应有办公条件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启动建设“道德讲堂”、读书屋、健身房等硬件设施。

    5.加强“平安机关”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责任制,建立机关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机关”。

    (二)2022年为提升攻坚年。

    围绕提升“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目标,凝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建共享的内生动力,扎实做好巩固性工作,注重健全制度、形成常态,机关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多元化创建载体和完善的硬件设施,创建内容丰富多彩且能做到动态化管理,机关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和工作环境焕然一新。

    1.严格执行制度规则,党建的引领作用得到很好的发挥,理论学习、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等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做到制度上墙、编印成册,并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2.美化机关工作环境,注重单位内部环境治理,保证工作、生活场所及公共区域整洁有序。适时增加机关绿色盆栽,适度美化办公用房、会议室、文体活动场所、公共区域。继续开展控烟知识等方面宣传教育,倡导低碳生活,做好节能降耗,培养干部职工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建设节约型机关。

    3.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志愿服务计划,探索健全各类制度,积极拓展志愿者参与各类公益活动的渠道,志愿者服务逐步常态化。道德实践进一步深入,志愿者服务制度健全,志愿服务常态化,扶贫、助学、助困以及各种公益活动多元化,使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热心公益成为习惯。

    4.对照自治区文明委最新创建文明单位标兵考核细则要求,逐一查缺补漏,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迎接自治区文明委复查验收,以优异的创建成果争先进位到“自治区文明单位”前列。

    (三)2023年为迎检冲刺年。

    党的建设、道德引领、业务提升、科学管理、工作环境、文体活动、公益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到组织严密、制度完善、责任明晰、措施到位、成效显著,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得以形成并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全方位展现“五讲五强”人大机关新形象,确保实现“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

    1.对照中央文明委最新全国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档案。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切实做好自治区文明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层层检查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认真总结创建工作,形成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情况的报告,主动向自治区文明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汇报并展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特色和成果,积极争取各级文明委(办)的认可与支持,力争取得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常委会党组担负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统筹部署安排;机关党组履行直接责任,细化任务、加强协调、强化督办;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和机关工会履行落实责任,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委办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参与活动。

    2.成立由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和秘书长为副组长,常委会副秘书长、相关委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督查、申报、迎检等日常工作。

    3.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委办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形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全员跟进的创建工作机制和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

    (二)统筹协调,注重结合。

    1.主动邀请自治区文明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领导指导机关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创建工作定期例会制度,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与党员干部职工年度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定期通报,强化机关上下参与创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把文明创建与机关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文明创建”为主线,覆盖安排机关各项工作,将文明创建贯穿到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

    4.把开展创建活动和培树典型结合起来,注重在创建过程中培养典型,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丰富创建内容,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对内宣传,形成风尚。编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简报,利用银川人大网页、银川人大微信公众号、银川人大刊物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活动中的鲜活成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努力营造“人人支持创建工作、人人投身创建活动、人人享有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使文明创建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2.对外宣传,树立形象。利用主流媒体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相关情况,及时反映上报相关信息和创建成果。积极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真正形成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个个体现人大形象的创建格局,营造“强精神、重实干、争一流”的价值取向和形象氛围。

    (四)完善制度,形成机制。

    文明创建的目的不仅是迎接检查、争创荣誉,更是要提升整个机关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服务水平,为整个城市、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贡献。对于创建过程中探索出的好的工作思路、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适时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传承开来,形成适合市人大机关实际的文明创建长效机制,确保机关服务管理不断提升,社会文明风尚持续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