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和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炜、雍辉、张凌峰、冯伟斌、马红军、马晓兰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琦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法规、代表资格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补选了银川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作出了有关决议决定。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提高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工作质量上狠下功夫,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将学习贯彻区市党委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冲刺50天决胜四季度、坚决打赢‘百日攻坚战’”作出更大贡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