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和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科、丁炜、雍辉、张凌峰、冯伟斌、马红军、马晓兰出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艳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路华等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银川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交通疏堵6+N”重点工程实施情况、《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对《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补选了银川市出席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铸牢主线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和“交通疏堵6+N”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对《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为建设美丽银川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