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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8-22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和清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建发兴洲花园小区、西夏热电厂、银川市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中心站、中山公园垃圾直运站等地,重点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居民区垃圾分类、“高排放高耗能”企业环保、环境监测、垃圾中转收集等工作开展情况,了解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查找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征求推进法律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肯定,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切实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市领导袁科、刘甲锋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