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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06

115日,在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银川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儒出席并讲话,副主任张自华、关琪、王克善、蔡永宁、陈军、纳影丽、袁科、达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宋志霖,市政府副市长韩江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路华,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亢晟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银川市政府关于移民和低收入群众致富提升工作、银川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银川市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的报告,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7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银川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的决定》《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李鸿儒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根基,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广泛开展“银川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坚决扛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时代重任。要继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监督工作实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