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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签署备忘录建立通报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1-09-19

9月18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与银川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签署《通报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的备忘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儒,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马和清出席签字仪式。

2019年1月1日起,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跨区划集中管辖银川地区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于无属地关系,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不能向银川市人大报告工作,因此银川市人大在依法行使监督权时无法及时掌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同时,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漏洞也存在反馈渠道不畅等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双方结合政策法规,以签署备忘录形式建立通报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机制。

沙闻麟指出,基层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人大建立司法通报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有利于推动司法理念、裁判标准在人大监督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效传导,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填补了行政审判执行中的人大监督空白,破解了审判延伸职能不畅问题,拓展了银川市人大监督支持司法渠道,是一项互惠共赢机制。希望双方要建设好、落实好、执行好,为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宁夏经验。

李鸿儒表示,行政审判工作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好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通报行政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既有助于人大监督法院依法履职,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法治银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领导王克善、吴琦东、路华、亢晟参加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