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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14

    7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左新军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都是哪些人参加活动?收不收费,老师从哪里来?当日,检查组先后来到市妇女儿童援助服务中心、兴庆区婚姻登记中心、西夏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地察看并现场询问了关于妇女六项基本权利权益的贯彻落实情况。

    随后,检查组召开由部分市直部门、基层妇女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参加检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意见建议。左新军指出,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妇女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妇联协调、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妇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妇女整体素质大幅提高,广大妇女创新创业创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

    左新军强调,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论述,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依法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要用活工作机制,强化预防预警,构建和谐安全的发展生活环境;要关心关爱妇女,构建暖心的人文环境,加大公共资源的利用,让更多的妇女享受到公共优质资源的服务。

    市领导蔡永宁、袁科、张全智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