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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0-03-23

3月20日,银川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左新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设立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议案、质询案、特定问题调查等,提出有关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议案;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等。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委员会工作职责、运行规则、组织架构及对口联系的单位。

左新军在讲话中要求,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要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要努力跑好“第一棒”、干好“第一任”,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监察司法委各位委员要加强对宪法及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党委有关规定,多从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入手推动解决问题,努力推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