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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7-31

7月30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对《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对市、辖区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物业管理、街道办、环境保护、住建、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内容。《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将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出台了《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了“区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市级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模式,建立了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了《银川市垃圾分类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考核,并与文明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十佳物业创建等内容紧密结合。在《条例》执行情况方面,全市市直部门签订了《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以办公室为考核单元,配置二维码和专用收集袋,在全国率先实行“数据模块化+量化考评+积分奖励”模式。另外,向全市示范区域投放资源垃圾回收箱、旧衣物及有害垃圾回收箱、垃圾分类宣传一体机等分类设施12368台。配置“六统一”密闭式电动车、厨余、资源垃圾收集车和垃圾分类宣传车55辆,向垃圾回收企业配置资四类生活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共100辆。在中科焚烧发电厂投资5000万元,新建3条每小时处理能力为50吨的生活垃圾末端分选线。引进杭州物尽其用公司投入840万元,建设四个资源垃圾集散中心,做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数据统计全程可溯化。

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金凤区城市春天小区、正源南街资源垃圾集散中心、兴庆区云开苑垃圾分类展示馆等地,实地查看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垃圾积分兑换超市运行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上,执法检查组又与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市政管理局和荣洁生活固废处置公司、二泉环境科技公司、保绿特生物技术公司、中科焚烧发电公司负责人,围绕《条例》实施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进行了探讨与交流。执法检查组就落实《条例》的细节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