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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6-12

6月11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左新军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分两组对《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据了解,《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去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银川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天,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西夏区文昌路街道共享社区、西夏区垃圾转运站,金凤区银啤苑社区、新琇苑社区,宝湖社区,兴庆区民族运动员村小区、颐水苑小区、八一社区等地,实地查看了小区维修改造、交通秩序整治、街巷治理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又与市文明办、园林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多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围绕《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特别是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左新军就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结合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细节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市领导孙学庆、张自华、纳影丽、袁科、陈康仁参加执法检查活动或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