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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推动《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

    发布日期:2018-10-08

    108日,市人大常委会左新军主任召集常委会相关委办和市文明办等单位负责人,就宣传实施《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安排部署

《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它将文明理念通过法治的程序,转化为市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也进一步使银川市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影丽汇报了《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情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人汇报了近期关于《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开展情况。

左新军主任就下一步宣传实施好条例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以11月1日条例实施日作为契机,着手印制实用性强、效果好的宣传品,组织相关单位走上街头广泛宣传。二是实施前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条例宣传和劝阻不文明行为活动;实施后,公安、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要开展“严格执法百日行动”。三是依托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楼宇电视、户外广告、广场展板、建筑围挡、门户网站、公众微信等阵地和载体,广泛深入宣传《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