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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学习贯彻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7-09-15

   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传达并贯彻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左新军主任主持会议,纳影丽副主任传达全国会议精神。

   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于9月6日至7日在南宁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交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着力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与时俱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张德江委员长总结和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八个方面。 

  张德江委员长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立法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坚持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积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四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完善立法体制的重大举措。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适应地方治理需要,有序推进立法工作,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着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立符合实际的法、有效管用的法、百姓拥护的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保证党中央大政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要切实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委员乔晓阳围绕“行政处罚法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关系”作了讲话。他指出,一是用足用好法律给地方立法留有的空间。二是采取积极的立法政策,赋予地方更多的立法空间。三是通过完善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地方立法需求与法律立法废释的良性互动。四是通过研究修改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等有关规定,力争彻底解决当前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对会议进行小结,并就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讲了两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地方立法权限的认识和把握。二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和秘书长依次就学习张德江委员长讲话精神,分别谈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并结合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的实际,提出意见建议。最后,左新军主任就贯彻落实好立法座谈会精神,提升和改进我市地方性立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立百姓期盼之法;二是提升能力,立地方发展之法;三是提标升档,立解决问题之法;四是提升品位,立管用适用之法;五是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和问题。即:处理好改革中立法和立法中改革的关系;处理好立法由部门主导向人大主导的转变;处理好立法重立、改,轻废、释的问题;处理好立法数量向立法质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