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左新军
(2018年6月27日)
本次会议通过了一件法规,初审了一件法规,审议了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四项工作报告,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我们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咨询专家列席会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专家,围绕议题,态度认真,关注全面,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意见。我们的委员敢言、善言、体现出职能优势;我们的代表履言、谏言,体现出主体优势;我们的专家知言、诤言,体现出参谋优势。这些意见建议对我们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中级法院认真研究借鉴。下面,我结合调研、视察和审议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
“上上下下”的电梯,既方便了市民生产生活,也关乎群众人身安全,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2017年,银川市涉及特种设备的290件投诉中,89.66%为电梯投诉。电梯出了事故,会产生很大社会影响,甚至造成公共安全事件。彭真同志曾说,“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我理解,“划杠杠”就是要突破思想束缚,在法律空白点、老百姓期盼方面制定标准。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电梯使用安全问题,立百姓期盼之法,通过立法使电梯安全管理于法有据,依法保障电梯乘用人的安全。本条例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后,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通过严执法、强监管、促落实,加强电梯维护管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银川是全国文明城市,但文明创建永无止境。要不断提升我市文明程度,首先要通过立法,划出文明红线,让文明行为无处不在,成为市民生活的“空气”和“阳光”。昨天,大家对《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意见,希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真研究吸纳,抓紧修改完善,及时召开座谈会,既要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也要听取执法部门的意见,确保条例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为再审做好准备工作。
二、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国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国资经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有经济总量小、覆盖面窄、产业层次较低;二是一些国企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本收益率偏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三是国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国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针对这些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方向目标,全面推进国资改革。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企业的脱钩移交工作。对脱钩工作要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全面推进,不留死角,确保所有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统一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对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要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事改企”工作,完善“事改企”相关政策,做到“公益事业政府主导、财政保障,国资公司市场主导、自负盈亏”,政企、事企彻底脱钩。
(二)壮大国资实力,充分发挥国资公司作用。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理顺投资、管理关系,通过整合企业资源,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资本存量,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国资公司掌管着水电、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资源,要从发展为民、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服从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管理服务,推动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要秉承主动服务意识,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积极帮助国资公司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发展矛盾,使国资公司“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加大对国资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该退出的就要不折不扣地退出。进一步厘清资产性质,对经营性资产要进行重组整合,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对非经营性资产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积极推进企业管理者由委任制向选聘制、“官员化”向“职业化”转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三、关于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
这次会议把停车问题列为审议议题,目的是促进停车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停车难”表面上看是停车的问题,其实关乎银川交通整体发展。最近,网络上评出中国“堵城”排行榜:银川跃居“首堵”。这说明我市交通管理形势很严峻。通过此次视察,我们发现,目前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概括起来是:停车场规划落地特难、新建小区特尴尬、小街巷停车特无序、免费停车场特紧张,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形成依法监管合力。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划是龙头,管理是根本,落实公交优先是关键,提高市民素质是保证。要按照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思路,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不欠新账、快补旧账。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施策、密切协作的合力,有效缓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的目标。要通过专项治理,精心打造几条规范化停车管理样板街,确保道路安全顺畅、车辆有序停放。通过典型示范,积累交通管理经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
(二)注重严把配建标准关。加强源头管控,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严格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把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关口。对供需矛盾突出的商业区、人口密集的地段,要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停车泊位利用率、周转率等基础动态数据,确保规划预留足够空间。在停车场建设用地供应方面,既要解决好停车场用地供应“发力不足”的问题,又要在“见缝插针”方面做好文章,充分利用拆除违章建筑、整治非法占用土地等,规划建设小微停车场,方便附近的居民停车。
(三)注重严格停车规范管理。加强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水平,引导驾驶员选择最合适的停车地点。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对周边有停车场,仍然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实现“见违就罚”的常态化管理。注重停车收费管理,针对不同地段、不同停车时间、不同性质停车场,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提高停车场的利用效率。要在重点区域、违章停车多发地段,通过加密电子眼,加大处罚力度,同时鼓励市民通过拍照举报等方式参与违停治理,增强市民文明停车意识。
四、关于城乡生态绿化工作
今年4月,我市印发了《银川市2018-2020年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东治沙、中理水、西护山”的总体要求,全市已完成造林5.62万亩,造林绿化完成全年任务的73%,10处城市小微公园预计8月份建成使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城市中大树、古树、名贵树木较少,小微公园距离居民区较远,造林及管护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是一个城市的“底色”,要以城市主干道路和城市公园景观提升为重点,全力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突出构建银川东西两翼绿色生态屏障,加大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扩充黄河两岸绿色廊道。创新发展模式,探索通过企业冠名权出让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小微公园等生态绿化建设。结合推进全域旅游格局、培育葡萄酿酒产业集群及开展农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行动,大力推进银川都市圈生态建设,推进造林绿化一体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农村造林要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发展生态林与经济林并重;城市绿化要坚持以扩绿增绿、见缝插绿为主,增加绿量与提升品质并重,让市民“开窗有景、出门见绿”,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坚持新造与补植相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树随路栽,绿随沟建,林随田织,建设以绿为主、多彩协调、城乡一体的绿化美化格局。要加快壮大以长枣、葡萄、枸杞等特色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既注重因地制宜、因地适树,又加速品种的更新换代,以林业产业助力经济发展。
(三)造管同步,保数量更要保质量。生态建设“三分建、七分管”,要重视种植和后期养护问题,管护得当,确保种植成活率,提高造林实效。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林木病虫害普查防治,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细则和评判标准,让绿化成为生态文明考核的“硬杠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生态绿化。
五、关于家事审判工作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社会对家事审判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保障机制相对缺乏等。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国家”这个词就可以看出,国是家的国,家是国的家,家国一体。进入新时代,这个观念并没有过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幸福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所以家事审判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不仅涉及情感问题,也有伦理问题,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家事案件的审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注重社会建设,倡导家庭和睦,突出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创新审判机制为突破,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弹性审限,完善家事审判程序,根据婚姻危机性质、难易程序,设置不同审限。要建立健全家事调解组织、聘请律师、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师等制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全市法院“家事审判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促进各部门各方面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使法官专注于“法”务处理,社会工作者开展有“情”服务,缓解法与情的矛盾,提升家事案件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享有更多获得感。
(三)进一步抓落实强保障。调整充实家事审判力量,加强对审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家事审判能力;要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与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要关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指导案件审理,协调解决困难;对普遍存在的人员、经费等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要加强家事审判庭硬件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法庭应设立圆桌法庭、亲情关护室、心理评估室、家事调解室等场所,打造家事审判对等、和谐、温情的诉讼环境。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和老百姓切身利益。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围绕民生保障,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并对今年已开展的视察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看”整改落实情况,力促一些民生领域问题得到解决,切实发挥好法律赋予的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