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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8-07-06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左新军

  2018年6月27日) 

 

  本次会议通过了一件法规,初审了一件法规,审议了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四项工作报告,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我们还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咨询专家列席会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专家,围绕议题,态度认真,关注全面,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意见。我们的委员敢言、善言、体现出职能优势;我们的代表履言、谏言,体现出主体优势;我们的专家知言、诤言,体现出参谋优势。这些意见建议对我们做好今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中级法院认真研究借鉴。下面,我结合调研、视察和审议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 

  “上上下下”的电梯,既方便了市民生产生活,也关乎群众人身安全,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2017年,银川市涉及特种设备的290件投诉中,89.66%为电梯投诉。电梯出了事故,会产生很大社会影响,甚至造成公共安全事件。彭真同志曾说,“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划杠杠。”我理解,“划杠杠”就是要突破思想束缚,在法律空白点、老百姓期盼方面制定标准。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电梯使用安全问题,立百姓期盼之法,通过立法使电梯安全管理于法有据,依法保障电梯乘用人的安全。本条例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后,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通过严执法、强监管、促落实,加强电梯维护管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银川是全国文明城市,但文明创建永无止境。要不断提升我市文明程度,首先要通过立法,划出文明红线,让文明行为无处不在,成为市民生活的“空气”和“阳光”。昨天,大家对《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意见,希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真研究吸纳,抓紧修改完善,及时召开座谈会,既要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也要听取执法部门的意见,确保条例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为再审做好准备工作。 

  二、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国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国资经营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有经济总量小、覆盖面窄、产业层次较低;二是一些国企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本收益率偏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三是国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国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针对这些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方向目标,全面推进国资改革。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企业的脱钩移交工作。对脱钩工作要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全面推进,不留死角,确保所有国有资产纳入国资统一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对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要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事改企”工作,完善“事改企”相关政策,做到“公益事业政府主导、财政保障,国资公司市场主导、自负盈亏”,政企、事企彻底脱钩。 

  (二)壮大国资实力,充分发挥国资公司作用。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理顺投资、管理关系,通过整合企业资源,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资本存量,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国资公司掌管着水电、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资源,要从发展为民、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服从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好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管理服务,推动国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要秉承主动服务意识,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积极帮助国资公司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发展矛盾,使国资公司“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加大对国资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该退出的就要不折不扣地退出。进一步厘清资产性质,对经营性资产要进行重组整合,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对非经营性资产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积极推进企业管理者由委任制向选聘制、“官员化”向“职业化”转轨,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的作用。 

  三、关于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 

  这次会议把停车问题列为审议议题,目的是促进停车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停车难表面上看是停车的问题,其实关乎银川交通整体发展。最近,网络上评出中国“堵城”排行榜:银川跃居“首堵”。这说明我市交通管理形势很严峻。通过此次视察,我们发现,目前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概括起来是:停车场规划落地特难、新建小区特尴尬、小街巷停车特无序、免费停车场特紧张,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形成依法监管合力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划是龙头,管理是根本,落实公交优先是关键,提高市民素质是保证。要按照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思路,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不欠新账、快补旧账。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施策、密切协作的合力有效缓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的目标。要通过专项治理,精心打造几条规范化停车管理样板街,确保道路安全顺畅、车辆有序停放。通过典型示范,积累交通管理经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 

  (二)注重严把配建标准关加强源头管控,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严格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把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关口。对供需矛盾突出的商业区、人口密集的地段,要深入调研,及时掌握停车泊位利用率、周转率等基础动态数据,确保规划预留足够空间。在停车场建设用地供应方面,既要解决好停车场用地供应“发力不足”的问题,又要在“见缝插针”方面做好文章,充分利用拆除违章建筑、整治非法占用土地等,规划建设小微停车场,方便附近的居民停车。 

  (三)注重严格停车规范管理加强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水平,引导驾驶员选择最合适的停车地点。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对周边有停车场,仍然对乱停乱放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实现见违就罚的常态化管理。注重停车收费管理,针对不同地段、不同停车时间不同性质停车场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提高停车场的利用效率在重点区域、违章停车多发地段,通过加密电子眼,加大处罚力度,同时鼓励市民通过拍照举报等方式参与违停治理,增强市民文明停车意识。 

  四、关于城乡生态绿化工作 

  今年4月,我市印发了《银川市2018-2020年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东治沙、中理水、西护山”的总体要求,全市已完成造林5.62万亩,造林绿化完成全年任务的73%,10处城市小微公园预计8月份建成使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城市中大树、古树、名贵树木较少,小微公园距离居民区较远,造林及管护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是一个城市的“底色”,要以城市主干道路和城市公园景观提升为重点,全力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突出构建银川东西两翼绿色生态屏障,加大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扩充黄河两岸绿色廊道。创新发展模式,探索通过企业冠名权出让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小微公园等生态绿化建设。结合推进全域旅游格局、培育葡萄酿酒产业集群开展农田保护和荒漠化治理行动,大力推进银川都市圈生态建设,推进造林绿化一体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农村造林要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发展生态林与经济林并重;城市绿化要坚持以扩绿增绿、见缝插绿为主,增加绿量与提升品质并重,让市民“开窗有景、出门见绿”,提高市民幸福指数。坚持新造与补植相结合,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树随路栽,绿随沟建,林随田织,建设以绿为主、多彩协调、城乡一体的绿化美化格局。要加快壮大以长枣、葡萄、枸杞等特色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既注重因地制宜、因地适树,又加速品种的更新换代,以林业产业助力经济发展。 

  (三)造管同步,保数量更要保质量。生态建设“三分建、七分管”,要重视种植和后期养护问题,管护得当,确保种植成活率,提高造林实效。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林木病虫害普查防治,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细则和评判标准,让绿化成为生态文明考核的“硬杠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生态绿化。 

  五、关于家事审判工作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在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社会对家事审判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保障机制相对缺乏等。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国家”这个词就可以看出,国是家的国,家是国的家,家国一体。进入新时代,这个观念并没有过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幸福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所以家事审判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社会问题。不仅涉及情感问题,也有伦理问题,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问题。家事案件的审理,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创新家事审判理念,注重社会建设,倡导家庭和睦,突出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创新审判机制为突破,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弹性审限,完善家事审判程序,根据婚姻危机性质、难易程序,设置不同审限。要建立健全家事调解组织、聘请律师、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师等制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全市法院“家事审判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促进各部门各方面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使法官专注于“法”务处理,社会工作者开展有“情”服务,缓解法与情的矛盾,提升家事案件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享有更多获得感。 

  (三)进一步抓落实强保障。调整充实家事审判力量,加强对审判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家事审判能力;要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与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要关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指导案件审理,协调解决困难;对普遍存在的人员、经费等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要加强家事审判庭硬件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法庭应设立圆桌法庭、亲情关护室、心理评估室、家事调解室等场所,打造家事审判对等、和谐、温情的诉讼环境。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涉及我市经济发展和老百姓切身利益。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围绕民生保障,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并对今年已开展的视察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看”整改落实情况,力促一些民生领域问题得到解决,切实发挥好法律赋予的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