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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银川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7-11-02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左新军

      (2017年10月23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和检察院四个工作报告,通过法规修订和废止案各1件,批准调整2017年市本级预算支出,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专家,围绕议题,认真审议,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我们的委员敢言、善言、发挥了监督优势;我们的代表履言、谏言,发挥了代表优势;我们的专家知言、诤言,发挥了参谋优势。这些意见建议启迪我们的思想,开拓我们的思路,对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检察院认真研究借鉴。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委员、代表和专家表示真诚的感谢。下面,我结合调研、视察和审议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 

      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是市人大依法决策的重要法规,是法律赋予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该条例的通过,对推动“一府两院”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具有重要意义,既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又定位了依法行政的坐标。待自治区人大批准后,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一是始终坚持依法行使职权。要抓大事议大事,紧扣事关我市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特别要注重结合市委、政府竭力推动的重点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始终坚持和依靠市委领导。在决定重大事项过程中,切实做到议题拟定前及时向市委请示;草案稿形成后及时向市委汇报,经市委同意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确保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是始终坚持调研论证机制。要注重开展调研,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复研究论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确保决议决定符合市情、反映民意。四是始终坚持沟通协调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责任,提前与市委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作为前置程序,提请常委会审议之前一定要明确政府要做什么,人大的意见是什么。五是始终坚持监督落实机制。决议决定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调研、视察、检查等方式,跟踪贯彻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对落实不力的,必要时启动专题询问程序。 

      本次会议还废止了《银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条例的废止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的弱化。希望审计部门按照上位法的规定,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并制定具体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制定和实施立法规划 

      会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定立法规划是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科学性、主动性、前瞻性,保证立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推进的重要环节。今后,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提出的“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为指导,组织实施好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既突出地方特色,又提高立法质量;既接地气,又立良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立地方发展之法、立百姓期盼之法、立解决问题之法、立管用适用之法。坚持法治思维、法制观念,用立法推进依法治市。 

      三、关于预算调整和落实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7年预算支出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常委会决议,确保资金重点投入民生工作、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整治等重大项目上。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产生最大效益,用得有价值;确保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好钢用在刀刃上。 

      四、关于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把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在推进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规划有待优化。一些镇、村规划雷同,特色不明显;规划缺乏项目支撑,没有做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全覆盖,美丽村镇的建设标准不够明确具体。二是要素制约有待突破。资金、土地等要素瓶颈日趋凸显。部分乡(镇)、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强,项目资金配套困难,存在负债建设现象。三是村庄特色不突出。乡村过多使用现代材质,舍土求洋,田园风光、乡土气息和自然生态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缺乏固有的特色和风韵。四是村“两委”班子作用发挥不够。有的村干部对政策“吃”不透,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推动发展致富的能力弱;有的虽有致富愿望,但缺乏信心和勇气,怕这怕那,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茫然无措。五是农民文化素质有待提升。一些农民虽然生活条件改善了,上了楼,但生活习惯、个人素质没有多少改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委也提出了“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为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识再深化、重点再突出、标准再提升、力度再加大,进一步推动全市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要以美为形,更要以业为基,发展产业是核心、是根本、是关键。要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做好特色小镇的规划和布局,一张蓝图绘到底,形成一枝独秀的特色。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不断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美丽小城镇与美丽村庄建设夯实基础。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建设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政府不能“单打独斗”,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出劳出资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注重统筹和整合各类涉农建设资金,继续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调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建”为“我要建”,自愿投身到美丽家园的建设中。 

      (三)建设特色鲜明魅力乡村。地域特色、民族文化是彰显美丽乡村魅力的关键所在。要以“塞上江南”自然风光、地理环境为依托,打造一批集独特创意、观光体验、度假休闲于一体的主题开发型特色村。要突出乡土气息、田园特色,山区要有山区的样子、川区要有川区的样子,记得住乡愁,有落脚点。 

      (四)发挥村“两委”班子的火车头作用。要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村干部要正确把握县情乡情、吃透村情民情,在美丽小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中,当好政策的明白人、致富的带头人、群众的贴心人、稳定的责任人,用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点赞”。 

      (五)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目前,我市还有5万多文盲,大多数在农村。要将美丽村镇建设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扶贫先扶智、扶志、扶质。要注重扫盲教育和感恩教育,开展“文明家庭”、“和谐村组”等创建活动,提倡移风易俗,树立道德新风,培养好的生活习惯,让美丽村庄既有外在美,让人一见钟情;更要有内在美,让人日久生情。 

      五、关于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 

      今年,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创新工作思路,对代表建议进行汇总梳理,选择13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代表集中反映的焦点问题,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目前,6件议案、111件代表建议已得到办理或正在办理,解决了不少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调研和报告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有的承办部门不重视、不主动、进度慢;有的承办部门重答复、轻办理,代表建议办理不实,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承办部门与代表沟通不畅。代表对建议的办理进程、情况不了解、不清楚,给代表的办理结果答复简单、解释不够,造成代表不满意。 

      今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2月中旬举行,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紧时间,继续扎实推进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必要时要组织召开见面会,邀请提议案和建议的代表到办理现场,实地感受办理效果,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提前谋划安排市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提交工作,尽快组织代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让每一件议案、建议都能体现民意,贴近实际,更接地气。 

      六、关于“两法衔接”工作 

      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深化依法治市的创新之举。“两法衔接”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与行政机关对接,工作扎实推进,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打击态势,在全区走在前列、做出了表率。但从视察和调研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检察机关热情高,个别行政部门被动应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二是证据移送标准分歧大,导致案件移送成功率较低,甚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三是监督平台运用效果不佳,部分行政单位没有很好利用信息平台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以罚代刑的问题依然存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今后“两法衔接”工作只会强化,不会弱化。因此,必须强化措施、抓好抓实,不断扩大“两法衔接”工作成果: 

      (一)发挥牵头作用,保证机制顺畅。检察机关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和案件协调。对于已制定的工作办法和细则,要再细化、再明确。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重点解决案件移送、受理和认定等方面的问题,结合银川实际制定详细的案件信息录入标准,统一案件移送的原则、范围、条件,杜绝二次录入和选择性录入。对于衔接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磋商,制定好标准,力求使执法尺度与老百姓的期盼达到统一。 

      (二)探索考核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对行政机关增加“两法衔接”考核指标,并给予检察院一定的赋分权。完善案件移送备案和专项检查机制,对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情况及时纠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增强监督实效。同时,政府法制机构要发挥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坚持信息共享,解决案源问题。“两法衔接”的程序机制要真正得以良性运转,必须健全全面的信息共享制度。目前,市检察院已完成了与110家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对接共享,尚未完成信息对接共享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快进度,尽快对接,实现全覆盖。同时,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已建立的协作机制,依托本部门信息数据库,按照有关查询规定,实现案件信息查询和信息共享。 

      七、关于人事任免 

      本次会议依法免去了吴瑞平等3位同志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依法任命王刚等9位同志为市中级法院审判员,王建军、金娜两位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职同志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你们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强化法治观念,始终把公平正义扛在肩上、把法律戒尺记在心头,坚持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彰显司法威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党的十九大即将闭幕。这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对我国今后五年乃至几十年的建设发展作出战略规划,描绘了宏伟蓝图。下一步,市委将对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具体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银川实际,结合各自的工作,发扬“马真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银川改革发展,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区走在前、作表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