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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川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7-07-19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左新军

2017年7月7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不久前,姜志刚书记刚到银川任职,就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立法适度超前、监督一府两院、引导广大市民”的定位和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履行职责。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件法规,作出一项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三个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结合调研、视察、报告和审议情况,就会议涉及的主要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超前做好立法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银川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和《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把这两件法规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以法治思维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和停车场规划建设、破解城市病,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和可持续性。依法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利于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影响道路交通、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地下综合管廊是百年大计,建设过程中必然会给周边住户生活和商铺经营带来不便,但是为了银川的建设发展,还是要认真做下去。近年来,尽管我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但由于停车场建设速度远远跟不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停车难问题突出,市民意见较大。依法建好管好停车场,是城市文明之需、市民生活之便、社会管理有效、静态交通有序的重要手段。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我市的城市病,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我们感觉很有意义,很有价值,既是期盼和要求,也是责任和担当。今后,在立法工作中,一是要强化超前意识,要站位高、谋得远、想得深,突出立法的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论证,虚心借鉴外地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市民、专家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要切实树立法规的权威,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我们制定的每一件法规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真正做到不立则可,立就要管用有效,就要执行到位。现在法规不少,但权威不够;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这是立法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立就要立能用、管用、好用、适用的法,不是为了完成某项任务,而是为了解决问题,让社会走向法治;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这两个条例通过实施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记者全面解读法规内容,广泛宣传,深入人心,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建议由市政府负责,在停车场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组织各执法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对全市停车场进行全面整顿、规范。如果法规颁布后,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触动,这件法规的权威性就打了折扣,我们所做的工作就飘在空中。所以,评价执法部门工作情况,就是要看应该履行的法律职责履行到位没有,应该处罚的处罚了没有,而不是都当“老好人”、不作为。

二、加强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督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作出有关决议,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安排方案。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的决议要求,科学合理使用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上。同时,要加强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督,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预决算审查,确保工程质量,使政府的每一分钱都用得值得、用得有价值,产生最大的效益;要采取ppp等融资模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我们借钱办事、举债发展,这种思路很好,外地也都是这么做的,但举债是有成本、有代价的,要还本付息。因此,对债务资金的使用,一定要合理安排,加强监管,加强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发挥最大的效益,防止资金浪费。借钱加快发展,为老百姓谋福祉,是各级政府的责任。银川市要发展,除了自身驱动力外,还要借鸡下蛋,通过适度举债办一些老百姓急需解决的民生事情。同时,要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使好钢真正用在刀刃上,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三、关于产业基金管理运营情况

产业基金是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近年来,市政府大力实施“金融强市”战略,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成立运营管理公司,运用新型金融工具,引导并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实施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培育扶持了新产业、新业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但从报告、调研和视察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顶层组织架构缺失,对产业基金监管不到位,扶持资金拨付不及时,基金投资结构欠合理,存在投资风险,吸引社会资本和银行资本能力不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密切防范基金投资风险。市政府应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发起和设立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产业基金公司在投资决策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基金投向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可行性论证、绩效和风险评估,规避和降低投资风险。要科学确定基金投资的领域和项目,优化基金投资结构,将基金分散投向新兴产业、科技、文化、旅游、创业等领域,避免基金投资过于集中,化解投资风险。

(二)全面落实基金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对列入预算、支持产业基金公司发展的政府引导资金和科技创新发展基金,要确保在每年6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助推基金公司发展壮大。市农牧、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建立基金投资备选项目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介相关领域项目,为基金公司和投资项目企业搭建平台,做好对接和服务工作。

(三)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逐步缩减产业扶持资金规模,由市财政出资设立拨改投基金,委托产业基金公司管理,除扶持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外,重点投资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性扶持和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四)加强对基金管理运营的监管。市金融工作局要建立完善基金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正确处理“让利”与“盈利”的关系,适度让利社会资本和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产业基金投资、运行、绩效和风险情况。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加强对产业基金公司负责人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抓好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要加大产业基金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大力引进熟悉金融创新、资本运作、拥有行业背景、精通现代管理的基金投资人才。鼓励相关部门与专业投资基金及管理团队达成协议,通过交流、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基金管理专业人才。通过实施管理层持股、绩效奖励等措施,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四、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养老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但从调研、视察和报告情况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养老政策创新完善不够、落实也不到位,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不健全;养老机构数量不足,社会化程度不高;服务功能不完善,内容单一、层次不高,缺乏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和专业医疗等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缺少专业护理人才,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统筹规划城镇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完善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完善服务设施,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服务。要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紧急救助等各项服务。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设备,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改造,扩大床位数量,重点为“三无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采取新建、扩建、改造、购置和资源整合等措施,加快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要依托行政村和中心村,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的办法,建设小型老年居住生活区、小型托老所和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的作用,通过邻里互助和志愿服务,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帮助。

(三)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要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资金补助、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在城镇社区兴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网点连锁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发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娱乐等养老产业。加强对各种养老机构经营情况的监管,督促其依法规范经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构建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签订协议,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检查、保健咨询、护理指导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

(五)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协调引导我区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加快培养养老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要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认证等制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护理能力。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信息网络平台,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五、关于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

多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贯彻实施消防法,制定消防发展规划,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设消防队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从调研、执法检查和报告情况看,我市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历史欠账较多;消防队(站)数量不足、装备不健全、救援能力不强,还不能满足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生物化工等复杂火灾应急救援的需要;一些单位消防安全意识缺乏,部分商城、老旧建筑、幼儿园、福利院火灾隐患突出;农村消防工作整体薄弱;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有待加强,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平安银川创建和社会综治考评体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要督促各单位和特别是消防重点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消防工作责任制追究办法、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重大消防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管控能力。

(二)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消防队(站),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要加快商场、医院、学校、社区、养老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逐步解决消防设施及装备历史欠帐问题。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依法加大对破坏消防设施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消防设施能用、管用。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创新消防技防措施,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提高火灾防控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消防队(站)建设。要合理布局城乡消防队(站),消除空白区域。要依法推动、督促消防重点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社区、住宅区建设微型消防站,配备各种消防设备和小型消防车辆,并建立各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打造“5分钟”灭火救援圈,提升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市公安、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对未审先建、未批先建、存在火灾隐患的工程项目或单位,要坚决关停整改;对各种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媒体曝光、挂牌督办、责令“三停”等各种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抓紧整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学校、消防培训基地和综合训练馆,加强对消防工作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学生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救火能力培训,经常组织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控火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认真履职,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制定和实施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对拟制定和修订的法规项目,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法规草案,数易其稿。同时,我们主动与自治区人大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上级人大的指导和支持;在监督工作中,对每一项议题,都提前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实际,认真开展调研,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调研报告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开展审议提供了依据。为提高人大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了管理办法,经过各方面推荐和筛选,拟聘任法律、经济、建设、环保、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家100名参与人大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咨询服务,近期将举办聘任仪式。审议的过程,是履职的过程,也是综合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半年来,各位组成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和会议,围绕审议议题,深入思考,认真准备,积极发言,提出很多高质量的建议意见,体现了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会后,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对两件法规草案,要按照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尽快上报自治区人大审批;对市政府的三项专项报告,要尽快整理印发审议意见,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