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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06-30

     

2014626日) 

    

  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的2个工作报告和1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市政府和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下面,我结合调研、视察和审议情况,就会议涉及的主要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城乡规划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做好城市总体规划报批、修编工作的同时,组织完成了燃气、供热、排水、综合交通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城市片区控制性详规、绿地系统规划、市域村庄布局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开展全域银川总体发展等战略性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规划体系,并积极组织实施,加强规划审批和管理,为全市城乡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审议中组成人员也指出,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一些规划编制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对城乡建设的引领、指导、约束和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一些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滞后,规划跟不上变化,12个专项规划目前只完成了6个,尚未实现建成区全覆盖,编制和审批周期过长;三是城乡规划发展不平衡,乡镇规划、中心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相对薄弱,水平较低;四是一些规划执行不严格,法定约束力不强,随意调整和变更规划的现象经常发生,对宁东基地、滨河新区、望远、德胜等四片区的规划指导和监管不到位。 

  规划是建设和管理的龙头,规划也是生产力,控制也是发展,城乡规划对城乡的建设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引领、约束和控制作用。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坚持科学规划、超前规划,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水平。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完善城市规划体系。要根据城市建设和改造需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各类规划的编制、修编、审查和报批工作,特别是要抓紧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和报批。要精心编制好五种规划:一是城乡总体规划,这是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一经确定,要管一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要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对接,发挥城乡总规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二是控制性详规,涉及建设区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和道路、管线、建筑等布局结构,是城市建设的路线图;三是重点地块的形态规划,应做到高低结合、疏密有致,尤其要保护天际线、楼际线和水际线,彰显城市轮廓美;四是地标性建筑设计,包括色彩搭配、建筑风格,应与周边协调统一、和谐有序;五是各类专项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居住、商务、产业、教科文卫、安全设施和生态休闲娱乐等功能集聚区,应相互匹配、结构完整,在布局上应结合城市地形地貌和人文特色,按照“大联通、小分布”的原则,实行绿色空间相隔,“多中心、组团式”策略。要严格遵循规划报批程序,城镇总体规划报批前,须经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城镇控制性详规报批后,须报同级人大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便于查询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二)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加强对城市资源、定位、特色、布局规模、功能分区、建筑风格、主色调及产业发展等问题的研究和论证,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区内外优秀设计团队,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市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编制水平。要加快城市各片区的控制性详规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合理确定其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确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和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划定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要坚持节约用地,合理确定城市的建设规模,划定城市的边界,防止城市摊大饼式的无限扩大。 

  (三)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要坚持“全域银川、统筹发展”的理念,通盘考虑银川主城区、滨河新区和望远、德胜等四片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对四片区的规划审批和监管,确保四片区的建设与主城区、滨河新区有机衔接、协调发展、优势互补。加强对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镇区控制性详规、中心村规划编制的指导、审批和监管,合理确定其建设规模和边界,明确住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提高规划建设质量和档次,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突出小城镇特色,不断增强其承载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四)增强规划法定约束力。规划一经审批,即具有法定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规范限制自由裁量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随意调整、变更。因重大项目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修改规划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防止利益驱动和长官意志。要加强规划的实施和监管,严格按照规划安排和审批建设项目,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加大规划巡视监察力度,对各类建设工程落实规划条件情况,要进行严格核查,确保规划实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各种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要依法查处,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满足规划编制和修编的经费需要。要建立完善规划编制、审查和批准、监管相分离的工作机制,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查,要通过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的批准和监管,应由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实现“审和批”分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要借鉴外地经验,逐步在各县(市)区设立规划管理机构,在各乡镇设立规划师,加大规划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规划违法行为。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规划专业人才和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规划编制和监管能力。 

  二、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长期以来,市政府及各部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先后开展了十二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三减两提高”,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完善政务服务网络,清理减免收费项目,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又组织开展了审批事项“清零”工作,进一步取消、下放、合并和转移行政审批事项,使我市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改善,成为西北地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效率最高的城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市行政审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过多;一些部门审批职权整合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一些带有审批性质的部门管理事项游离在集中审批事项之外,审批事项进驻大厅不彻底,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的“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不到位,尚未建立涉企投资项目“一门式”收费机制;对中介服务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普遍存在运行不规范、收费不统一、服务质量不高和无序竞争等问题。 

  下一步,希望市政府及各部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府向市场、社会和基层放权,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应该由市场承担的职能交给市场,把社会能够承担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打造“两优”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结合这次“清零”工作,对各种非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核查,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要尽快确定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凡是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和管理。同时,对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前置条件进行彻底摸排,严格审查其合法性,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对有法律依据的,要严格界定其适用范围,规范其流程,能合并的合并,能优化的优化。要根据上位法的调整,经常性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区和基层管理,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 

  (二)再造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要结合新建市民大厅,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行政审批信息化水平,凡是能够在网上受理、审批的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审批,方便群众办事。要进一步整合集中行政审批职权,确保各部门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处室,整建制进入市民大厅,并授权到位。要坚持应进尽进,争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全部进入大厅,实行集中审批管理。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要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进一步减少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要完善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审批制度,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继续为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代办帮办和咨询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三)清理规范各类收费项目。要加大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按照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重点减免额度较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业事业性收费,建立涉企投资项目“一门式”收费机制,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对那些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投资环境的收费,要坚决予以取消或调整,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标准较低、财政可承担”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和部门管理事项,制定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与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的监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健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市民大厅及各级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实行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和结果公开制度,对各种违法行政审批政策制度、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要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进驻大厅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定期开展企业、市民评价窗口服务质量活动,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市上考评各部门工作效能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创新管理方式,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五)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力度。要结合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向社会转移,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行业引导、规范、自律和管理的作用。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监管,建立中介机构诚信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引导中介机构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其它议题 

  会议审议了《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希望法制委员会按照审议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对该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征求有关方面及广大市民的意见,提前做好再审准备工作。

   会议还任命钱秀梅为市政府副市长,任命了3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希望你们上任后,抓紧熟悉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学习,真抓实干,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改革创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创造性地推进工作,在新的岗位上作出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