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全力打造更好更优服务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工作部署,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7月19日设立为“银川企业家日”。
2016年7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发出了“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伟大号召,激励亿万中国人民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银川市广大干部群众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开创了新时代银川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坚定决心以及充分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殷切期望。设立“银川企业家日”,对引领全市上下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伟大号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关爱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进一步促进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不断丰富“银川企业家日”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银川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建立健全优秀企业家表彰激励机制;加强联动服务,精准及时兑现各项“减免缓退”政策,解决企业诉求;着力培育“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非禁即入”制度落地落实。市监察委员会要持续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整治力度,对服务企业“庸懒散软”的公职人员要严肃问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要依法保护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广大企业家要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继续发扬识大体顾大局、勇担责任、敢闯敢干的优良传统,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典范,投身于“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生动实践,带领企业奋力拼搏、勇争一流,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绘出实干成就事业、实干创造未来的精彩画卷。
全市上下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要求,加快实施“强首府”战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同心同德、同向同行,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实现“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基层治理、城乡融合”四个示范引领,奋力开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新局面,携手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银川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