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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12-30

(2021年12月29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亢晟代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银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