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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银川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12-30

(2021年12月29日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银川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银川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2021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2021年,全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国家和自治区下达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生态保护、土壤环境质量考核11项指标全部完成,优良天数比例为84%,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黄河干流银川段保持“Ⅱ类进Ⅱ类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

会议强调,2022年,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创建工作,细化举措、打造特色;高质量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科学谋划、开门问策;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抓好整改销号。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