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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凤凰公园等5处城市公共绿地确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9-08

2009年10月15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9月7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将凤凰公园等5处城市公共绿地确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的决定>等两件决定的决定》修正

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凤凰公园等5处城市公共绿地通过法定程序规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的议案》,会议决定:

将银川市凤凰公园(46公顷)、日新公园(25公顷)、德馨公园(27公顷)、毓秀公园95公顷)、典农河两侧景观绿地(188公顷)5处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共计381公顷,确定为永久性城市生态绿地,对上述城市公共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