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合理保护银川市北郊饮用水水源地,避开银川市至西安市铁路动车运用所、宁东城际铁路及铁路货运线项目建设用地,现将银川市北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调整为:东至包兰铁路线以西1200米,南至规划的哈尔滨路,西至西绕城高速公路,北至北绕城高速公路。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9.0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