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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银川市北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10-30

  (2015年10月28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合理保护银川市北郊饮用水水源地,避开银川市至西安市铁路动车运用所、宁东城际铁路及铁路货运线项目建设用地,现将银川市北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调整为:东至包兰铁路线以西1200米,南至规划的哈尔滨路,西至西绕城高速公路,北至北绕城高速公路。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9.0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