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30

2021429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8人,实到33人,对该报告满意度表决结果为:满意22票,基本满意11,综合评价为满意。

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人大有关决定,聚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实施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生动的司法实践。我市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工作还存在机制不够健全,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深度还不够,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了解不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增强服务保障合力。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提高服务保障建设先行区示范市的责任意识,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完善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协作,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重大情况互相通报、联合培训等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要落实好协作配合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法院要深入研究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职责任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二)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力度,提高服务保障质效。对个别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职、受损公益未得到有效保护的,检察机关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做到应诉尽诉。要通过支持法定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起公益诉讼,对重点领域、重要案件线索深追彻查,办理一批精典案件。要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实施细则,规范内容、程序,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检察建议制发前要与被监督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活动,明确发送主体和目标、责任、任务,制发后要做好跟踪监督、考核、评价工作,推动落实。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专项活动,及时发现处理反弹回潮问题,巩固工作成果。要在针对河流水系、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食品医疗等重点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监督的同时,加大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等领域破坏、侵害、侵占、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扩大检察公益诉讼覆盖面。

(三)加强检察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多措并举,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充分借助和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人才的外脑作用,聘请环保、卫生、医疗、金融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建立专家库,解决公益诉讼执法力量薄弱、人才不足问题积极探索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监测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解决好公益诉讼中取证、鉴定、评估难等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察机关要创新方式、建立机制,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公开听证等方式,运用多种媒介,加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宣传力度。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提高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的同时,鼓励、支持公民、社会组织等发现和举报案件线索。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并作为“八五”普法和民法典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增强社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营造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