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24

2021年4月23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第50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4月29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充分地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到33人,对该报告满意度表决结果为:满意22票,基本满意11票,不满意0票,综合评价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0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持续用力,积极作为,全力推进蓝天保卫战,加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优良天数比例达82.2%,取得明显成效。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扬尘防控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溯源亟待加强、联防联动联控力度不够、学习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不够深入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先行区建设的首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良好生态环境就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压实责任,久久为功,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全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体现首府担当在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实践中展现新作为、创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二)扎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开展堆土渣土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减少扬尘污染源。二是加强对施工、运输撒漏等环节的监管,确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采取绿化、遮盖等措施,对在建项目渣土、闲置裸露空地、采石矿山废坑进行综合治理,能绿化则绿化、能遮盖则遮盖;加大机械化道路清扫力度,尤其背街小巷也要使用小型机械车清扫。三是应做好季节性预判预警,全力推进“四尘”同治,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健全完善污染溯源和污染源清单制度。一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源追溯制度体系,设置溯源台账,设立并适时更新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确保精准防控防治。二是进一步完善协作制度,切实推进事前预防预测、事中巡查检查、事后联合惩戒无缝衔接的长效监管。三是完善信息化监控体系,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为切实提高部门和区域之间的联防联控成效。

(四)有效推动污染联防联动联控进程。一是积极争取自治区的支持,尽快建立石嘴山、吴忠、宁东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区域的协同协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科研、科学施策、精准施策等方面合作,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污染源的协同治理,切实提高联防联动联控成效,促进区域大气环境有效改善。二是充分发挥横向联动机制的作用,强化部门联防联动,形成联防联动有机结合的齐抓共管机制。

(五)继续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大气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三是深入企业和单位开展大气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人员及从业者的培训,切实履行好保护大气环境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