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08-19

2019年8月8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6人,对该报告满意度表决结果:满意5票,基本满意22票,不满意9票,综合评价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条例颁布两年多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和有关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因地制宜,点面结合,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会议指出,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宣传教育的辐射作用不强、全面推进的工作合力不够、规范完整的系统有待完善等问题,应高度重视、研究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各类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载体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宣教,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平台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基地,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方法,从娃娃抓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完善垃圾分类标识,切实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和覆盖率。

(二)全面贯彻条例,强化垃圾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贯彻和执行,落实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垃圾分类的主体职责。建立投放环节督导措施,督促引导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完善收运环节检查监管制度,杜绝混装混运。加强联动执法,破解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结合实际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依法治理。

(三)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合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抓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责任体系。要统筹协调,明确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公民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完善考核、监督、奖励、惩罚等制度。出台鼓励政策,积极招商引资,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市场化运作之路,建立系统、科学和可操工作机制。

(四)强化引导约束,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试点示范工作认真总结,以点带面,提质扩面,逐步做到全覆盖。加强科学管理、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向精细化管理迈进。应根据居民家庭、集贸市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采取“硬约束”措施,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社会、家庭参与率垃圾分类投放的正确率,推动美丽银川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处理结果于2020年2月底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负责对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