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6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对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积极稳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会议指出,我市家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家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还需提高,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证据规则、专门性诉讼程序还未建立起来,法官的审判理念、处置能力以及判后答疑等还需进一步转变和加强;多元化调解家事纠纷联动机制发挥作用还不够,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局面还未形成;对家事审判工作保障不足,司法辅助人员配备不到位、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不够、家事审判场所硬件设施建设还需加强;市中级法院经常性地开展家事审判指导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家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和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规范案件办理。对审判中遇到的疑难、复杂、典型家事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增强调审针对性。加强案件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增进当事人的理解,信法服判,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家事审判理念,注重以“和”为主旋律,以“情”为主基调,在化解个案情感危机的同时,促家风建设,弘扬家事和谐新风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
(二)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各级法院要加强与基层组织以及公安、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确立调解前置程序,提高家事纠纷非诉化解比例。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由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组成的常驻诉前调解组织,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拓展调解范围,与高校或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搞好心理咨询和情感修复。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建立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
(三)强化家事审判工作保障。全市两级法院要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契机,调整充实家事审判队伍,通过引入社会团体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家事审判辅助人员。加强人民陪审员选聘,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法院(庭)应设立圆桌法庭、亲情关护室、心理评估室、家事调解室等,打造家事审判对等、和谐、温情的诉讼环境。
(四)加大对基层法院(庭)的指导和协调。市中级法院要完善和创新家事审判机制,发现和培养“亮点”,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制定统一的家事案件相关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统一财产申报、离婚证明书等格式,规范案件审理。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协调,关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针对普遍反映人员、经费、离婚冷静期影响审限以及完善家事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等问题,及时向上级院汇报,争取妥善解决。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18年9月底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