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5-06-25

市人民政府: 

  201561819日,银川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报告表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发展家庭服务业,有利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设立扶持资金,加强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引导推动,全市家庭服务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 

  会议指出,家庭服务业涉及内容多,覆盖人群广,需求潜力大,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规划指导,发展目标和重点不够明确具体;二是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发展层次较低,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小,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普遍较低;四是我市家庭服务业地方行业标准尚未建立,考评管理和监督投诉缺乏依据;五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完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应研究制定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积极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扶持家庭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培育家庭服务市场,鼓励支持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提供家庭服务。加强就业服务,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转变择业观念,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建设公益性便民服务信息平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学习借鉴宁波、金华市建设“公益性便民服务信息平台”的经验做法,结合建设智慧银川,整合党政、市场和社会服务资源,由政府搭建全市公益性便民服务信息平台,设立统一的电话号码、短信和网站,按照“集中受理、分类交办、统一监管”的运行模式,集中受理市民的咨询、求助和投诉,为市民、社区和家庭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对市民提出的各种生活类求助,由平台按照“就近、公平、择优”的原则向加盟企业进行推荐或派单,由企业有偿提供服务。鼓励引导家庭服务企业加盟平台,建立企业准入、退出机制,通过优胜劣汰,规范加盟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加盟企业服务水平。 

  (三)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要用足用好家庭服务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建立服务网站。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百户千强”、自治区“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活动,培育一批有规模、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开展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强品牌开发、宣传和推广,培育形成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四)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支持银川职教中心及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和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设相关专业或举办培训班,加强家庭服务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礼仪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对招聘人员进行培训,经鉴定合格后,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家庭服务企业应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引导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鉴定考核。对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职业,必须经专业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家庭服务企业应建立服务人员数据库,引导家庭优先选择持有家庭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和信誉好的人员提供服务。 

  (五)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家庭服务业管理质量标准、家庭服务企业等级标准、家庭服务人员资质标准等地方标准,严格规范家庭服务业经营、服务和消费行为。大力推进家庭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家庭服务等级企业、星级服务员评定和评选表彰活动,激励企业上等级、服务人员上星级,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支持成立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开展评定服务质量、调解服务纠纷等工作,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加强对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159月底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