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思想
  • 关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20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4年4月19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日前,监司工委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前,监司工委组织召开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结合调研议题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民商事审判的历史背景、涉及的法律法规、与行政审判和商事仲裁的区别,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的现状,新时代民商事审判的新要求,民商事审判质效新评价体系等方面做了专门讲解,为做好调研工作奠定了基础。3月28日,调研组一行深入到贺兰县海峡房地产项目工地、永宁县三沙源项目工地,实地查看两个项目破产重整后的实际效果。在兴庆区金融共享法庭和商事共享法庭,了解“四步法”工作机制拓宽金融案件多元化解渠道和兴庆区人民法院联合宁夏企业协会建立的首家“共享法庭+执行机制”的商事共享法庭,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法院就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的汇报,与企业代表和公民代表进行了深入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不断提升民商事审判能力和水平。2019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8247件,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92.35%,审结362401件,占全市法院结案95.99%。其中,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308828件,判决案件134933件,调撤154865件,调撤率50.15%。市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3496件,审结42166件。受理民商事案件类型多样,案件数量排前10位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银川市中院民事法官年平均结案数301件,结案300件以上的法官人数21人,基层法院结案500件以上法官37人,为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方向,主动靠前,着力破解民商事诉讼的难点堵点。一是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和专业化建设出台“打官司找不找人同样办”及便民利企21项措施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工作经验在全国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成功审理了宝塔实业、上陵集团等多起在全区有影响的破产案件民营企业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走进国际葡萄酒博览会、巡回审理侵害发明专利权案件、提供点单式司法服务等全区首创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首例专利行政裁决案获最高法院维持。建立生态环境审判技术专家参与制度在石嘴山、吴忠市分别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98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二)以强化司法保障民生为抓手,锐意改革,着力推动能动司法见行见效。一是主动回应社会治理需求和人民关切,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升级迭代“法官巡驻社区”工作方式及内容,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诉前解纷。二是诉源治理成效优化明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从“有”向“优”转变,积极参与遗留难题化解,解决陈年信访积案,建立“共享法庭”171家,每季度调处矛盾纠纷5000余件次,西夏区法院创新的“四诊”工作法被誉为宁夏基层治理的“法治密码”,“一站式”诉讼服务改革经验荣获全国法院“十大最具品质一站式改革创新成果”。三是深入推广“互联网法庭”,通过“网上办”“跨域办”“掌上办”等诉讼服务新模式,让法官享有更强“数字助手”,让人民群众感受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享受更好的“数字正义”。

    (三)以实化公正与效率为目标,培养能力,着力提升审判的质量与效果。一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强干警对党的创新理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始终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二是对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26项指标提高质量,大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建立三级繁简分流机制,完善院庭长“阅核”把关,做到“简案快审有效率,繁案精审出质量”,改革激发出更大活力。三是组建专业化合议庭,将相对专业、类型相同的案件集中审理,发挥专业专长优势,提升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人员专业化水平,实现司法效果多维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看,全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还存在着以下值得重视和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少数民商事审判人员对新型案件、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缺乏有效途径,一些事实、证据查明困难,判后解疑释惑不够及时;部分案件出现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不能很好地用“热乎乎”的群众语言讲清“冷冰冰”的法言法语;有的法官应对新类型案件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足,“案结事不了”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审判质效有待提升。在法官适用法条的过程中存在个人能动性、法律弹性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对契约、诚信、公平等原则把握不够准确,在法律法规的具体适用上,表现出裁判标准不统一、法律适用机械化等问题,有时出现类案不同判的情况,一定程度上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民商事法官年平均结案数从2019年的231件,到目前的301件,法官结案压力较大。

    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新型民商事审判案件、涉众案件不断增多,审理难度大,化解矛盾的压力大,少数公民诚信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信访不信法上访不上诉”,抗拒执行的事件时有发生,全民守法的局面尚未形成;一些法院对制发司法建议和收集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法院与民众之间缺乏有效沟通的桥梁,审判工作所能达到的社会效果有限,无法充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是送达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有的当事人以外出办事为由,刻意逃避送达;有的当事人地址发生变更,邮寄难以送达,法院对恶意躲避审判结果的违法人员无有效手段。在部分生效判决中,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将生效判决文书视为白纸一张,甚至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有的则是因为判决附带刑事责任,当事人在已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对于民事赔偿表现消极,执行很难到位。

    三、意见建议

    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切实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一是要积极宣传民商事审判工作。除了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外,还要通过案件审理让社会公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接受法律教育,规范民事行为。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旁听庭审长效机制。经常性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企)单位和群众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传递民事审判正能量,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各种方式,扩大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三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做好释案释法说理工作,坚持正面引导,积极争取理解支持,提高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四是对一些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民事案件要公开立案信息、审判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审判结果。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充实专业力量,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坚持向内挖潜,针对各个法庭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通盘考量,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民商事审判人员。二是加大对法官队伍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法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调解、文书制作等司法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司法为民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完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狠抓廉政司法。

    (三)严格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一是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要适应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要求,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二是加强对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案件审理动态管理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避免隐性超审限的发生,促进审判活动规范,提高办案质量。    

    (四)强化多措并举,打造司法便捷利企利民服务。一是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延伸诉讼服务功能,推动诉讼服务平台深度应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二是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模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拓展解纷渠道,进一步提高法官工作站、工作室的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把司法与普法结合起来,规范、引导企业改善经营、完善管理、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