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4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银川市2018-2020年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我们分别深入三区两县一市的15个造林绿化地段,就《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造林进展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实施进展情况 

  《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共实施城乡造林绿化30万亩。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绿地率42.1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森林覆盖率达到16.5%。按照“东治沙、中理水、西护山”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一河两路三廊四大类型”生态建设。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城乡生态绿化7.74万亩。其中灵武市4.05万亩、永宁县0.49万亩、贺兰县1.2万亩、兴庆区0.57万亩、金凤区0.24万亩、西夏区0.94万亩、滨河新区管委会0.25万亩。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造林5.62万亩,造林绿化完成全年任务的73%。其中灵武市已完成造林2万亩,完成任务的49.38%;永宁县已经完成造林0.45万亩,完成91.83%;贺兰县已经完成造林1.42万亩,完成118.33%;兴庆区已完成造林0.46万亩,完成80.7%;金凤区已完成造林0.16万亩,完成66.67%;西夏区已经完成造林0.88万亩,完成93.62%;滨河新区已完成造林0.25万亩,完成100%。而且通过项目化管理运作,造林管理水平相对较高,投入等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生态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加上秋季造林任务计划和安排的落实,今年的造林计划任务可以确保全面完成。  

  在城市园林建设上,2018计划实施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共30个,年度总投资7.46亿元。目前文昌南街、友爱中心路、正源南街等道路绿化及盈北家园二期游园等续建项目已接近尾声,10处小微公园预计8月份可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二、具体做法和措施 

  (一)政策对头 规划引领 今年造林绿化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市委、市政府于4月份联合下发了《三年行动计划》,为各县(市)区全面做好今年绿化工作及谋划未来三年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市林业局积极与自治区林业厅对接,将全市2018年生态造林除防沙治沙部分外全部纳入自治区平原绿网工程项目,享受2000元/亩的自治区补助,防沙治沙工程享受自治区防沙治沙专项资金500元/亩的补贴;除自治区补贴外,原本由各县(市)区承担的造林资金由市财政进行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各县(市)区开展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二)顶层设计 创新模式 突破传统土地权属等因素制约 

  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突破传统政府全额投资造林模式,通过“政府造林补贴+企业自筹”的办法,弥补造林资金不足,在项目区内套种生态林归政府所有,经济林及项目推广示范权益归企业所有,降低绿化造林和养护成本。灵武市突破传统的土地权属的制约,在大河子沟等地大面积造林的做法值得提倡。西夏区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经济林示范项目,争取发改委和科技厅的支持;对于建成区内的一些企业或项目占用绿化用地,绿化指标达不到要求的通过认建认养的运作模式,目前,5家企业已在西夏区浅山区生态廊道绿化认建造林1200亩。 

  (三)严格管控 确保质量 突出抓好科学管理注重效益效果 

  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针对各项目的差异性分别采取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造林绿化企业;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始终坚持科学造林,做到苗木选择精准,造林地段精准,造林技术精准,造林考核精准;严格项目监督管理,对生态绿化项目的监督管理、立项审批、政府采购、施工管理、变更调整、竣工验收程序进行全面规范监督。 

  (四)因地制宜 保绿增绿 着眼生态环境绿化美化治理 

  按照全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市县区特别是三区政府对公园广场、绿地树木管护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摸,逐项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提升城市景观。重点在加强卫生保洁、树木修剪和补植完善、开展裸露空地及斑秃绿地治理、做好杨柳飞絮控制、绿化工地及堆场管理和植物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达到“绿地景观更优美、公园环境更洁净、管理服务更到位”的工作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 

  (一)长效联动机制还尚未形成。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各级政府是绿化的责任主体,需要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绿化工作格局。目前,在规划、种植、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社会各方面参与造林绿化工作的积极性还不高,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到造林绿化工程中的政策还不完善,林业部门业务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考核激励机制亟待完善。在政策扶持、企业参与、群众认建认养、小区绿化、庭院美化、物业公司的责任落实等诸多方面,激励机制不健全,考核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参与绿化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体部门、单位的责任落实不够。 

  (三)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大面积生态造林绿化项目,先期的成活率容易做到,有项目建设单位的保障,但后期绿化项目验收交工后的保存率,需要更大的投入、更精细管理和长效保障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工作既要进一步加强,更要提升水平。 

  (四)挑肥拣瘦容易植的地方种树多, 角角落落填平补齐补植补种提升品位不够。成片林地、项目区的任务完成比较顺利的地方,绿化的效果已经显现,而一些边边角角、房前屋后、小区内外、偏远地段的零散绿化地块的补植补种及管护工作需要加强。 

  (五)光图数量,造林绿化的经济性合理性欠缺。截至目前,各市县区的造林绿化任务面积基本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但大部分地段的植树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为,没有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其经济效益和布局的合理性。 

  四、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造林绿化共识。近年来,全社会普遍对“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和造林绿化对生存环境的改善,有了广泛的认可。但是,《三年行动计划》是银川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支撑,在对提升银川整个城市的文化品位、科学内涵和改善银川生态环境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要根据《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再提高和强化认识,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加大引导、激励社会多元化投入造林绿化的力度。针对银川林业用地供给难度加大,土地成本高、特别是城市建成区绿量不足的现实,林业、国土、城管等多部门要形成联动配合机制,在一些贮备的土地、河渠两岸、山水村落、房前屋后及偏远地段,尤其是城市建成区和居民小区中,能种植树木的地方,都要尽可能造林绿化。 

  (二)要进一步提高造林绿化品位。造林绿化也要体现“高端”的城市发展理念,有些树种在当地的适应性还不够强,不能较好的生长。要不断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尽量种植本地树种和更为适宜本地生长的树种,要多种植那些适宜在本地生长、树龄相对较长又能产生较好的生态绿化效果和经济效益的树种。要提高造林绿化的实用性、适用性和人性化,逐步减少草坪等维护成本高、长远绿化效果差的绿化项目,退草还林。同时,应加大对树龄长的大树、古树、名贵树木的保护力度。 

  (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和政策激励机制。一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各部门全方位齐抓共管造林绿化的合力;二要出台一些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造林绿化建设的政策,改变靠政府单一投入的现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三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可以通过小微公园、特色街区的冠名权出让等多种形式,多种运作模式和合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造林绿化建设事业中来。 

  (四)要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一要加强见缝插绿工作,做到及时更换死株、补栽补种、见缝插绿,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市民“开窗有景、出门见绿”,更多地感受银川造林绿化带来的幸福感。 二要适度加大对造林绿化后期管护工作和投入力度。随着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市新增造林面积不断增大,由于造林及养护成本的攀升,城市建成区绿地建设的面积和档次不断提高,绿化养护管理人工费和水电费等逐年增高,绿化养护管理费标准多年未变且每年只按比例拨付的问题、林业部门绿化管护工作压力逐年增大与养护费用不足的问题应予以重视。三要随着我市造林绿化面积的不断增大,树木花草种类的增多,把病虫害防治等植保工作也应纳入重要的日常管理。 

  (五)要进一步突出经济性和合理性。一要着眼长远,多种植有利于生态环境又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树种,不断增加造林绿化的收益;二要克服短期为,将造林绿化当作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做,着重考虑系统性和合理性。合理调整布局,根据不同地段和绿化美化不同的要求,多种植适宜性强的树种,以体现造林绿化在生态立市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2018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