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城市贫困人口社会救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银人常发〔2018〕47号),市人民政府责成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需施策,进一步调整优化社会救助制度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将社会救助政策由低保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延伸。一是市住建局根据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适时调整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收入标准,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收入标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通过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解决经济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其居住环境。积极响应脱贫攻坚的号召,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入住率,更好地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进行优化调整,适时调整降低市场租金标准、增加单人户家庭基础租金计算面积、加大退休人员租金优惠等三个方面。二是市教育局进一步提高教育救助精准度,规范教育救助审核程序,完善免学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银川市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市属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免学费管理制度,要求各校每学年核查一次受助困难家庭学生信息,重点核查各类证件是否存在变更、到期、注销等情况,确保资助工作精准实施。市民政局提请市政府将实施低收入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就学救助列为2019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对市辖三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分学年给予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救助范围涵盖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一本、二本(含民族预科)和高职(专科)在校就学学生。帮助低收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学习,通过知识改变命运,摆脱贫困。三是市人社局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增强经济困难家庭造血能力。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和就业援助,将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纳入就业培训补贴范围,依据本人意愿和就业市场需求,实施职业技能菜单式培训,每人每年可免费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介绍;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确保低保、低收入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同时,强化贫困人员社会保险兜底保障,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级和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标准给予最低应缴档次全额补贴,同时享受30元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在自治区补助范围外,市财政再每人补助30元,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四是市民政局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补贴办法》,2018年-2019年采暖季,为10209户经济困难家庭、部分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发放冬季采暖补贴475余万元。改进低保标准测算方法,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组织修订完善低保和低收入审核审批办法,将因病、因残、教育、房租等刚性支出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予以扣减,用定额法或综合评估法将赡(抚)养费计入家庭收入,从收入与支出两个维度,综合评估认定贫困程度,使贫困认定条件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精准,为实施精细化救助提供支撑。目前,审核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待修改成熟后提交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二、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与透明度
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学庆先后召开两次市政府专题会议,推动开发建设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平台对接银川市大数据服务系统,归集整理民政、住建、教育、人社、扶贫和残联等各救助管理部门救助对象基本信息、救助数据和现行救助政策清单,实现部门之间救助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平台可为社会救助各部门提供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以及获得救助的金额、时限等情况。经授权,工作人员可及时更新救助对象信息及救助政策,检索受助人获得救助的数据,推动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同时,救助对象可通过互联网或智能手机APP登录查询个人被救助信息,维护自身权益。社会公众可通过平台搜索引擎,查询现行救助政策申领条件、程序及救助标准等信息,实现阳光救助。预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今年第一季度上线试运行。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
一是研究制定低保(低收入)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行政文书,以推动落实行政文书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低保、低收入审核审批及动态管理核心程序,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二是研究制定《银川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通过厘清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城乡低保工作责任,明确责任追究权限与实效,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干部作风问题,树立规矩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监督县(市)区落实长期公示和近亲属备案制度,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县(市)区落实低保政策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近亲属享受低保的核查力度,重点治理“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
四、主动救助,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了解、分析“漏保”、“漏救”经济困难群众,对符合现行救助政策的,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对不符合现行救助政策,但确实生活困难的家庭,分析现行救助政策缺陷,调整、完善救助政策,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二是健全主动发现长效机制,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建立救助义务协查队伍和“社会救助信息义务排查”机制,建立县(市)区、镇(街)、村居(社区) “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主动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发现疑似救助对象,依据情况主动实施救助,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降低漏保率,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集中轮训、信息平台等全方位加强对县区、乡镇、村居三级基层救助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执行和服务能力,切实为贫困群体提供有效的帮扶救助服务。编写印制《银川市困难群体救助政策清单》、低保政策《三字经》、《七言歌》挂图,《2019年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册》等宣传品,分发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低保家庭,提高广大群众救助政策知晓率。
社会救助直接服务广大困难群体,是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民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完善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确保完成“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