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11

(2019年1月11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路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化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和首府担当,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