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11

(2019年1月11日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左新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两个机关”作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就,在推进我市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进一步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