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各项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目前大气污染防治仍存在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大,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增加,燃煤锅炉排放污染,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裸露空地、堆场造成的扬尘污染等问题。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大气环境防治意见: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可持续及绿色发展。要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努力实现绿色增长。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新上项目应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能力,严格控制新上高污染项目。
二是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发展绿色交通。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共享单车运营模式,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实施公交车、出租行业优先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项目,统筹规划建设充电桩、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市区空气质量。
三是强化措施,加大废气治理力度。严格落实企业治排减排主体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违法排放企业,对超标严重、拒不整改的坚决实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继续压减燃煤,加快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全面淘汰城市小燃煤锅炉;加快推进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重点管控重型柴油车。
四是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抓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监管,确保“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加强对闲置裸露空地、堆土、堆场的管理,摸清底数,理清管理权属和职责,在强化现状治理的同时,严禁新的不达标的堆土、堆场产生。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查违规焚烧行为。